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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补助12亿!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重点支持城市地下管网更新改造和污水管网“厂网一体”建设改造

发布日期:2024.05.20
标签:全国水污染防治,城市地下管网更新改造,全国管网监测
来源:中国环境
作者:记者乔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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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发布《关于开展城市更新示范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到,财政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通过竞争性选拔,确定部分基础条件好、积极性高、特色突出的城市开展典型示范,扎实有序推进城市更新行动。中央财政对示范城市给予定额补助。

据了解,每省(区、市)可推荐1个城市参评,首批评选15个示范城市,重点向超大特大城市和长江经济带沿线大城市倾斜,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重点支持城市地下管网更新改造和污水管网厂网一体”建设改造等。

根据《通知》,中央财政按区域对示范城市给予定额补助,其中,东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8亿元,中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10亿元,西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12亿元,直辖市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12亿元。资金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分年拨付到位。

本报记者了解到,资金主要支持示范城市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资金,系统化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统筹推进城市地下管网和综合管廊建设、污水管网“厂网一体”建设改造、市政基础设施补短板、老旧片区更新改造等工作,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完善城市功能。

具体包括城市地下管网更新改造。既对城市燃气、热力、给排水、电力等城市地下管网实施更新改造,因地制宜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提升城市地下管网整体水平;城市污水管网全覆盖样板区建设。对污水处理管网按照“厂网一体”的模式进行更新改造,提升污水收集处理效能;市政基础设施补短板。对生活垃圾分类、综合杆箱、物流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进行提升改造,补齐城市基础设施短板弱项。提升城市绿地服务功能,推进口袋公园建设和绿地开放共享;老旧片区更新改造。

《通知》指出,示范城市要按照因地制宜、因城施策的原则,突出本次城市更新的示范重点内容,有针对性地解决制约本城市发展的问题,避免面面俱到、“撒胡椒面”。同时,应与现有政策做好统筹衔接,具体项目上不得重复使用2023年增发国债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车购税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等其他渠道中央财政资金,防止交叉重复。